刘翔与上海体育局的那些“恩怨情仇

2026-08-27 7463

刘翔最近在微博上发声,掀起了不少波澜。显然,他心里有些不满。说到刘翔,其实早在2011年,他在还在赛场上时就被选为上海市体育局团委的副书,名义上是个荣誉职务,不用打卡、上班,听起来蛮轻松的。但2015年他退役后,基本上就没再参与过团委的工作,这个副书的角色更像是个空头支票。因为它根本没有工资,刘翔可不是真在吃空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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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役后,按规定,运动员最多只能享受一年过渡期,这段时间还有津贴和社保支持,过了一年,津贴就该停了,得选择下一步要么安排工作要么一次性买断。也就是说,刘翔2015年4月退役,理论上他的津贴2016年4月就停了。接下来,大家猜测,只要他的人事关系没解除,单位就应该继续给他缴纳社保,但上海市体育局从没公开过刘翔过去11年的社保缴费账单,大家对这点可真是摸不着头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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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说为何当初刘翔没有被“允许”选择,其实听说是因为体育局看重他的广告代言收入。按照规定,在现役时期,运动员广告收入的分成,是运动员50%、体育局20%、田径协会15%、教练和后勤15%。想想刘翔那时候的广告收入有多高,上海市体育局可就能分到一大笔。但自从2015年他退役,这些分成规则就不再适用了。 qyh

回头看姚明,2011年他退役时也是面临同样的选择,但他果断选择了买断编制,跟体制彻底说再见,这和刘翔的难言之隐可真是天壤之别。姚明明白留在体制内意味着以后的商业活动会受限制,因此他毅然决然地将一切都了断。而刘翔则是“我想走,但你们没让我走”,而且还质疑体育局“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没给我合理安排”。这段话一说出来,大家都在想,刘翔到底有没有从2015年退役后再拿到分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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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规定,运动员一旦退役,强制的分成机制就会停止。现在的刘翔已不算是在体制内的人,虽然他的档案还没处理完,但进行商业代言时,理应不再需要分成,也并不违法。不过,既然人事关系还未解开,他的部分行为还得遵守公职人员的规范,确实让人觉得这事儿咱们得慢慢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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